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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老房换新房要是不留足时间 违约风险非常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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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4-28 12:11:5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案例:换房出问题导致违约

日前,买家罗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促成与业主梁先生签订了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约定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。在签订合同前,中介公司已向双方告知广州市限购政策内容,买卖双方明确表示知悉,罗先生支付了定金10万元。中介公司为罗先生和梁先生制作了网签。

1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,但中介公司一直无法联系上罗先生,多次通过电话、微信、快递信件等方式催促罗先生履行合同,但罗先生一直没有回复。随后中介公司通过罗先生的太太了解得知,罗先生在广州市内原拥有两套房屋,在签订该合同前,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名下其中一套。但由于该房屋的买家突然出现资金周转问题,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造成了现在罗先生名下依然有两套房产的情况,无法办理其购买的房屋的交易过户手续。

梁先生得知该情况,当即提出要求追究罗先生的违约责任。其后,中介公司耐心对买卖双方进行调解,梁先生愿意退还部分定金给罗先生,并解除买卖合同。

提醒:先卖房再买房最保险

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:本案中罗先生同时买房又卖房,实际上存在两个法律关系,罗先生与其旧房的买家存在房屋买卖关系,罗先生与拟购买房屋的业主梁先生存在房屋买卖关系,这两个法律关系在法律上是独立的。在旧房交易完成到买新房的过程中,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问题,导致第一个交易未处理好影响到第二个交易。

有律师还表示,像这种打算卖旧房腾出购房资格买新房的消费者,最好先卖掉手里的旧房子,再去买新房子,才能确保达到交易条件。在旧房卖出后也要核查清楚是否名下已没有相关房产登记信息,具体可到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并开具房屋套数证明。同时,买家卖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都需特别注意定金及违约金的条款,减少因违约带来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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