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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高校转学还容易吗?这7类学生今后明确不准转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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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2-30 16:32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12月29日,江苏省教育厅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下发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严格审核转学条件,明确规定七类学生不得转学。

根据《通知》,转学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。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、特别需要,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,可以申请转学。

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转学:

(一)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;

(二)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(含艺体类等专业成绩录取分数线,选测科目录取等级要求等);

(三)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;

(四)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;

(五)研究生拟转入学校、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、专业的;

(六)无正当转学理由的;

(七)学校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的。

今后,转学工作程序也更加规范。根据《通知》,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。转出及转入学校均需审核学生转学理由是否正当、证据是否充分,转入学校还需重点审核学生本人条件是否符合《规定》的相关要求。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审核同意,由转入学校认为符合《规定》及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,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并履行公示程序后,可以转入。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。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信网学籍异动手续。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,学校应当出具证明,并协助省教育厅联系符合转入条件的同层次学校。

在学生转学完成3个月内,转入学校要将转学的相关材料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。跨省转入的,须由江苏省教育厅按转学条件确认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。备案材料包括: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》,学生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等;对于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而转学的,还应包括转出学校相关证明,学生参军、退役或休学等的相关证明。江苏省教育厅于每月20日至25日(工作日)集中接收转入学校报送的转学备案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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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2-31 10:48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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