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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去外甥女家遇车祸身亡 亲属状告外甥女要赔偿

2018-7-13 09:19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1229| 评论: 0

摘要: 舅舅去外甥女家劝解纠纷,谁知回家路上却遭遇车祸,一年后不治身亡。那外甥女家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?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近日,启东法院审理了此案,最终外甥女补偿了3万余元。据介绍,2016年8月的一天晚上,家住 ...

舅舅去外甥女家劝解纠纷,谁知回家路上却遭遇车祸,一年后不治身亡。那外甥女家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?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近日,启东法院审理了此案,最终外甥女补偿了3万余元。

据介绍,2016年8月的一天晚上,家住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的王薇因家里闹纠纷,随后打电话请邻村的舅舅李祥到家劝解纠纷。李祥接到电话后随即赴约。当晚李祥步行回家途中,被不明车辆撞致颅脑重伤,肇事者逃逸,至今未查获。事后,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负事故全责,李祥无责任。李祥因伤势过重,虽近一年治疗,花费几十万元,最终仍不治身亡。

李祥家属认为李祥的伤亡给家庭造成巨大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,李祥是为王薇的家务事付出生命代价,而王薇事后却从未露面,对此十分心寒,遂诉至法院要求王薇赔偿总损失的15%即11万余元。而王薇却辩称,李祥是因交通事故而死,其没有过错,更不应赔偿。

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,李祥作为王薇长辈,事发当晚受王薇之邀至王薇家中劝解王薇家庭纠纷,符合人之常情。李祥在当晚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,最终不治身亡,虽然王薇对李祥的伤亡没有直接过错,但因肇事者逃逸致李祥亲属至今未获分文赔偿,考虑到李祥当晚外出确为王薇家庭利益,基于民法公平原则精神,酌定由王薇补偿35000元以作抚慰。(文中人物均化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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