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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56人因“打假官司”获罪 民间借贷是重灾区

2017-1-12 11:08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692| 评论: 0

摘要: 1月11日下午,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打击虚假诉讼相关情况。交汇点记者获悉,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2件,5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据省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胡晨光介绍,民间借 ...

1月11日下午,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打击虚假诉讼相关情况。交汇点记者获悉,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2件,5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据省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胡晨光介绍,民间借贷类案件因违法成本低,且容易串通,成为虚假诉讼的“重灾区”。

据了解,全省检察机关所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,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、房地产权属纠纷、离婚涉财纠纷、追索劳动报酬纠纷、公积金领域相关纠纷、建设工程领域纠纷、买卖合同纠纷及破产案件等方面。如扬州检察机关办理的扬州某医院虚假诉讼案,双方当事人相互串通虚构债权债务侵害他人利益,涉案金额高达6000余万元。据悉,这也是截至目前扬州市查处的案值最大的虚假诉讼案件。

检察机关提供的材料显示,2014年4月到6月期间,陈某等4人陆续将扬州市广陵区某医院告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要求判令偿还本息共计6000余万元。很快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并进入执行阶段。

然而,天不遂人愿,这几笔新增的大额债务负担,引起了医院其他债权人的注意。这些债权人调查后,发现陈某等4人竟与医院的股东有密切关系,这更是增加了他们的怀疑。随后,带着疑虑,这些债权人陆续向有关部门举报该系列调解案涉嫌虚假诉讼。

2016年初,扬州市检察院收到举报材料后,认为该案的确存在虚假诉讼的重大嫌疑,遂启动监督程序,并与广陵检察院实行一体化办案。在具体办案中,两级检察院运用证据巧妙突破了陈某等人的心理防线,促使他们如实交代了虚假诉讼的事实。目前,陈某等6人已因涉嫌虚假诉讼被刑事立案并移送审查起诉。

另外,胡晨光检察官告诉交汇点记者,在这类虚假诉讼案件中,由于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经验,一些案外人甚至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就变成了虚假诉讼的“智囊”,为虚假诉讼的顺利进行出谋划策,这也就导致虚假诉讼案件的窝串案特征明显。如海安县检察院办理的“凌某虚假诉讼案”,凌某伙同他人采取虚构劳动关系和虚增劳动报酬的方式,炮制了多起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案件并申请强制执行,企图达到稀释债权的目的。检察机关查明情况后,及时发出检察建议,并将凌某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凌某也成为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实施以后,南通地区涉嫌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的第一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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